“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即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后,就自始无效,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除合同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不受影响之外,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方式和违约责任等约定应归于无效,当事人也不得基于原合同主张权利...
“背靠背条款”,对应的英文为“pay when paid”或“pay if paid”,它并非专业的法律术语,而是业界的一种通俗叫法,它指的是合同双方约定,付款方的付款时间、金额、方式等以第三方支付给付款方为前提...
在建设工程领域,承包人与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中约定,“按照业主支付进度付款”“在建设单位资金到账后按比例支付”“以收到建设单位工程款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等条款,此类条款被称为背靠背条款...
本次疫情来势如此凶猛,甚至达到了不可抗力的程度,势必会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产生重大影响,发包人将面临工期顺延、造价调整、停工损失、己方违约等多重问题...
内部承包是较为常见的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方式之一,企业往往通过与内部承包人签订内部承包协议的方式明确双方责权利义务关系,由内部承包人负责企业承接的施工项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18年10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5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适用于建设工程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情况,不适用于挂靠情形,二审判决适用法律虽有错误,但判决结果并无不当。该解释第二条赋予主张工程款的权利主体为承包人而非实际施工人,建邦地基公司主张挂靠情形下实际施工人可越过被挂靠单位直接向合同相对方主张工程款,依据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