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评析

最高检指导案例:不得直接追加债务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

债务人张X与债权人魏X发生借款合同纠纷。2012年,法院判决张X偿还魏X35万元,魏X依据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

最高院: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在处理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挂靠有资质的建筑企业承揽工程时,应区分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的协议因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属于无效协议。而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应根据合同相对人是否善意、在签订协议时是否知道挂靠事实来作出认定。...

1.23亿元赔偿款!上海金融法院宣判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首案

5月11日,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前夕,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宣判原告魏某等315名投资者与被告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出台后普通代表人诉讼的首次全面实践。根据一审判决,被告应向原告支付投资损失赔偿款共计1.23亿余元人民币,人均获赔39万余元。...

最高法院: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无证房屋,不宜认定为违法建筑

对于因历史原因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无证房屋,行政机关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无证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的情况下,不宜认定为违法建筑。...

最高院:购买度假型、豪华型房屋一般不属于生存权特别保护的范畴

购房人的权利在法律属性上仍系债权范畴,但在购房人的生存利益和其他民事主体的商事利益发生冲突时,基于侧重保护生存权益的价值导向,赋予购房人排除其他债权人甚至包括抵押权等优先受偿权的强制执行的权利,目的在于追求实质公平和实质正义。...

最高院:​不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向对方发出解除通知,即便对方未在异议期限内提起诉讼,也不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只有享有法定或者约定解除权的当事人才能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不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通知,另一方即便未在异议期限内提起诉讼,也不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审查发出合同解除通知的一方是否享有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权,不能仅以受通知一方在约定或者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未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一事实就认定合同已经解除。...

最高院:受让信托债权是否适用《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的内容和精神仅适用于其发布之后尚在一审或者二审阶段的涉及最初转让方为国有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形成的相关案件。本案案涉债权的转让人为信托公司,非国有商业银行,不适用该纪要关于受让人收取利息问题的相关规定。...

最高院: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后购房消费者的“认购订金”是否可优先抵押权返还?

本案购房人签订的是《内部认购申请书》,据此交付的款项为“认购订金”,约定“该款项于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自动转为房款”。虽然双方事后未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双方当事人均同意上述款项属于“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款项”。原判决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及答复意见的逻辑关系,并基于对案涉购房消费者的统一平等保护以及实现案件处理的实质公平,认为本案购房消费者享有的购房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于抵押权予以受偿,符合本案实际,处理意见较为公允。...

最高院:质押权人不能直接扣划账户内的资金就不能认定金钱质押成立吗?

占有是指对物进行控制和管理的事实状态,质押权人能否直接扣划账户内资金并非判断转移占有的唯一标准。本案账户由出质人开立,其对该账户本应享有自由支取的权利。但案涉《监管协议》约定,作为债权人取得了案涉监管账户的控制权,实际控制和管理该账户,此种控制权的取得符合出质金钱移交质押权人占有的要求。...

最高院:非国有企业的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能否主张债权受让日之后的利息?

根据《海南会议纪要》的精神和目的,以及近年处理同类案件的意见,非国有企业的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纠纷案件中关于不良债权受让人主张债权受让日之后的利息计算问题,可以参照适用《海南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即对于受让人主张的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不予支持,符合《海南会议纪要》的精神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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