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即将到期,房客主动将下期租金奉上,房东却拒收,原来房东打起了涨租的小算盘
案情介绍:
近日,市民李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在朋友的帮助下,李先生通过提存公证避免了违约带来的风险。李先生2006年2月在爱建社区内租了一间门市房,当时他与房主签订协议,月租金5000元,租期3年,每半年付一次房租。
可今年3月初,李再次预交下半年的3万元房租时,却遇到了麻烦,打了七八个电话,房主就是不来收,李先生一再追问原因,房主告诉他,门市房现在涨价了,房租也应该涨。现在有人想以每月7000元的价格租这套门市房,如果他不同意每月再加2000元,那就要解除协议收回房子。
房主摊牌了,李先生却无法接受,可房主的态度很坚决,他告诉李先生,如果不加钱,就不收租金,他不收,就等于没交,到时构成违约,同样得解除租房协议。
律师解答:
李先生咨询律师后得知,可以先把半年的租金,交给公证处,由公证处负责收存,并交付给房主。同时,公证处对这种交付行为会进行公证,证明他已经履行完支付房租的义务了,就可以避免因为房主不收房租而带来的“违约”风险,维护自己的权益。
公证处有提存公证业务可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本案所涉法律问题,在法律上属于债务人希望履行债务,可找不到债权人或债权人不愿履行的情况。如果当事人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办理提存公证。